好消息!2020年残疾人两项补贴要提高了!
信息发布者:阳绍军 2020-11-17 11:24:53 来源:残疾人就业 转载
日前,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联发布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就建立资金来源权责清晰、保障水平适度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提出要合理确定补贴标准、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意见。
各地应研究确定合理的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现行补贴标准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并能兼顾残疾人生活保障需求和长期照护需求。生活补贴标准应参照当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费支出以及因残疾额外增加的衣食住行等费用支出的一定比例予以确定;护理补贴标准应参照当地残疾人购买护理产品和护理服务等基本照护支出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根据护理等级、服务提供方式等制定差别化的待遇保障政策。原有补贴标准明显过低的地区,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补贴标准进行科学测算和全面论证,充分考虑残疾群众需求满足的层次性和有效性,适当调整补贴标准,确保最大程度发挥制度效果。各地民政部门、残联组织应统筹考虑当地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调整及照护市场劳动力价格变化等情况,适时会同财政部门提出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调整方案,报请同级党委和政府确定。补贴标准的调整应切实有利于减轻残疾人生活负担,体现党和政府对残疾群众的格外关心、格外关注,并让残疾群众有持续获得感。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是国务院的明确要求,是帮助困难群体改善生活、实现脱贫的重要制度支撑,关系到广大困难和重度残疾人的切身利益。各地应继续完善政府领导、民政牵头、残联配合、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责任分工,理顺工作机制,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建立和完善符合本地区实际的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把政策落到实处。各地民政、财政部门和残联组织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精心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共同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测算和调整工作。要采取多种方式全面准确解读调整机制政策,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让残疾群众形成合理的预期。要严格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加强动态管理,确保精准施补、一个不漏。要广泛宣传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着力提升服务质量,切实维护残疾人权益。到2020年,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进展如何,成了众多残友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下面,小编给大家收集了2020年各省市关于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最新调整情况
贵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联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通知调整了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调整后的残疾人两项补贴自2020年1月起执行。具体补贴如下:
一、落实低保提标政策,相应调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继续执行低保对象“分类施保”政策,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10%-30%增发。各地要在6月份按新标准兑现补贴资金,并补发新老标准之间差额。
二、适度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2020年1月起,全省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由原来的50元/人/月、40元/人/月提高到70元/人/月、50元/人/月。各地要在4月底前按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新标准发放到位,并补发新老标准之间差额。
四川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出《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通知明确,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四川省户籍低保对象。补贴标准2016年按每人每月60元执行,2017-2020年每年提高10元,到2020年达到每人每月1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残疾人。补贴标准按现行政策执行,即:对一级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费用补贴,对二级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费用补贴。
2020年1月,四川省民政厅发布2019年民生实事实施情况,2019年已完成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提标,从2018年的80元/人月提高到90元/人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提标机制全面建立。
根据山东省青岛市民政局、财政局、残联《关于完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具有青岛市常住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视力、肢体、听力、言语、多重残疾人享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自2018年1月1日起,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自2019年1月1日起,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40元;自2020年1月1日起,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提高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基本生活补贴和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水平。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从每人每月165元提高到175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220元提高到235元。
据省财政厅消息,经省政府同意,从2020年1月1日起,福建省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80元。同时,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一级护理从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115元,二级护理从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85元。
北海提高残疾人补贴标准,从今年1月1日开始,该市大幅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成为全省首个全面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市。具体补贴标准为:享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残疾人,补贴标准分别由现行的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0元,提高幅度达50%。预计2020年北海市将为3.2万名残疾人发放约4600多万元的两项补贴资金。
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印发《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全区残疾人帮扶解困工作的意见》,从残疾人关心支持、康复服务、就业帮扶、兜底保障等方面推出多项帮扶措施。其中,从2020年起,将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各提高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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