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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网站对残友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专业解读。小编摘取其中一些重要的问题帮大家答疑解惑。
01
[网友提问]
请问成年重度无收入残疾人申请单独立户低保时是否将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作为认定重度无收入残疾个人申请的审核内容和条件?
[民政部回复]
根据《关于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残联发〔2015〕34号),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以参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其中,重度残疾人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民发〔2018〕90号),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不含整户纳入低保范围的贫困人口),经个人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在《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中,重度残疾人是指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重病患者是指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获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人员。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02
[网友提问]
城市70岁以上的老年人家中有常年靠自己供养的精神残疾人,而且精神残疾人常年靠着父母兄弟姐妹抚养,请国家在低保政策上制定照顾高龄老年人和残疾人的绝对规定的政策,监护人是7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且年龄在35岁以上的精神残疾人必须纳入低保范围。
[民政部回复]
关于对常年靠70岁以上的老年父母供养的精神残疾人无条件纳入低保的建议。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民发〔2012〕220号)第四条规定,申请低保的基本条件: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获得低保。对于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和残疾人,很多地方采取分类施保的方式增发低保金。
03
[网友提问]
你好,我们一家三口人,夫妻是二级残疾人,小孩10岁,我肢体二级,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是否能享受低保待遇?
[民政部回复]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重点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
申请的流程为申请农村低保的基本程序是:由户主向乡(镇)政府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开展调查、组织民主评议提出初步意见,经乡(镇)政府审核,由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审批。乡(镇)政府和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查,了解其家庭收入、财产、劳动力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结合村民民主评议意见,提出审核、审批意见。
在申请和接受审核的过程中,要求申请人如实提供关于本人及家庭的收入情况等信息,并积极配合有关审核审批部门按规定进行的调查或评议,有关部门也应及时反馈审核审批结果,对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原因。
同时,您也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咨询。
04
[网友提问]
残疾人脱贫是脱贫攻坚的一个重点,特别是贫困重度残疾人的生活难、照护难等问题突出。请问,针对这一问题,民政部采取了哪些措施?
[民政部回复]
一是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逐步为农村低保、低收入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低偿或无偿的集中托养服务。
二是建立并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目前,包括深度贫困地区在内的全国所有县(区、市)均已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
三是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在脱贫攻坚中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建立集中和社会化相结合的照护服务体系。
四是深入实施“福康工程”项目。民政部印发了《关于在脱贫攻坚中做好“福康工程”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及《“福康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补助深度贫困地区(含深度贫困村)省级民政部门,为有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残疾人配置康复辅助器具、进行手术矫治、开展康复训练。
05
[网友提问]
我70年生人,半自理残疾人,快50岁,还靠爸妈养活。我和兄弟两人开了大头贴小店,办了营业执照。有政府工作人员说,有工商执照,低保和残疾人所有一切保障都取消停止。我之前的保障这个季度已停止了,请问,有这样政策和法规吗?
[民政部回复]
您好,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纳入低保的残疾人可以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可以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与是否具有工商执照无关,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具体条件可向残疾人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咨询。
那么,你知道低保一个月给多少钱?怎么查询吗?接着往下看
低保标准是各地根据自身发展水平和居民平均工资制定的,分为城镇低保和农村低保两个标准。具体的低保标准,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官网查到:
官网查询地址为:http://www.mca.gov.cn/article/sj/tjjb/bzbz/
复制上面的地址,在浏览器中打开,可以看到过去的每个季度低保标准(低保标准是动态调整的,不是一成不变),点进去以后找到自己所在的城市就可以看到了。
06
[网友提问]
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能否同时领取临时救助?
[民政部回复]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规定,临时救助是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对象范围分为两类:一是家庭对象。包括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二是个人对象。指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
因此,无论是低保对象还是特困人员,只要符合临时救助申请条件,都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07
[网友提问]
残疾人可以享受托养服务吗?需要达到什么条件?
[解答]
2020年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以免费托养
2019年8月中国残联、民政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部门共同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我国残疾人服务领域出台的首个国家标准《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 37516-2019),促进残疾人托养服务行业沿着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服务的路径发展,为残疾人提供更高、更优、更精的托养服务,改善残疾人生存发展条件。
近年来,全国政协委员高度关注残疾人民生保障,每年围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数十份提案,受到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为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和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作出了积极贡献。
2020年起,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段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可获得由专门机构和工作人员提供的托养服务。
中国残联、民政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部门共同在京召开发布会,介绍《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下称《托养服务规范》)有关内容。
根据《托养服务规范》,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段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将可获得由专门机构和工作人员提供的生活照料及护理、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运动功能、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等托养服务。
08
第三代残疾人证发放进程
[网友提问]
第三代残疾人证什么时候全国性的发放完成?
[解答]
自2018年,第三代残疾人证全面试点已经开始,各地积极开展第三代残疾人证换发工作,如今,全国各地已经有不少地方完成换发。至于为什么有的地区迟迟没消息,主要是因为各地情况不一样,落成第三代残疾人需要完成系统开发、二代证清理、重新评定残疾等级等工作。这些工作开展起来都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迅速完成的。如今,各地正在积极准备,我们需要给他们合理的时间,耐心等待。
09
[网友提问]
2019年11月7日,民政部门户网站刊出对人大代表魏臻“关于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福利水平的建议”的答复。
[民政部回复]
两项补贴扩大范围提高标准“具有合理性”
民政部官方网站刊出《民政部对“关于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福利水平的建议”的答复》(下称《答复》),回答了人大代表魏臻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福利水平的建议”。
在答复“关于扩大残疾人两项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的内容时,民政部表示:“关于建议中提到的扩大补贴范围,将低收入家庭重度残疾人纳入生活补贴必须补助对象,加大补贴力度,提高两项补贴的最低国家标准,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的建议,我们认为具有合理性。”
《答复》说,目前,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西藏、陕西、青海、宁夏等省(区、市)将生活补贴对象扩大到无固定收入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边缘户、低收入家庭、重残无业、一户多残、老残一体、依老养残等困难群体。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福建、江西、山东、湖南、广东、广西、海南、西藏等12个省(区、市)补贴标准在两年内(2018-2019年)都有所提高。
鼓励有条件地区扩大补贴覆盖面
《答复》表示,财政部认为,中央支持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合理确定两项补贴对象范围及补贴标准,推进落实相关工作。但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相关事宜暂不宜由中央作出硬性要求,应当由各地根据当地财力状况、按照“雪中送炭”的原则统筹研究。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充分考虑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发挥政策主动性和灵活性,合理明确和扩大补贴范围,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有条件的地方严格落实扩大补贴范围和提高补贴标准的政策规定。
下一步,民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强对各地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指导,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出台相关政策,扩大补贴覆盖面,同时研究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保障残疾人真正得到实惠。
目前,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已惠及1000余万困难残疾人和1100余万重度残疾人,年发放资金约250亿元,为兜底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