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落实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聚焦企业反映强烈、群众反映集中、社会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件。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增强警示震慑,现将查处的12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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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塔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欧阳刚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问题。2008年至2019年,欧阳刚在担任北塔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北塔区人大党组书记、主任兼任重点项目联系领导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多个工程项目中打招呼,为他人承揽工程、调拨资金、工程款支付、土地手续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并谋取私利。欧阳刚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月,欧阳刚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隆回县委原常委、宣传部长刘科棉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问题。2002年以来,刘科棉在担任隆回县六都寨镇党委书记、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工业园管委会主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委宣传部长期间,多次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向有关部门和企业负责人“打招呼”,帮助他人承揽工程项目、实施土地开发、减免各类税费,以投资入股、放贷收息等方式获取高额回报。刘科棉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6月,刘科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3.绥宁县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洪煜东违规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问题。2010年至2019年,洪煜东在担任黄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处长,绥宁县政协副主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向业主单位“打招呼”、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直接行政干预等方式,帮助他人在多个工程项目中围标串标,承揽工程业务。洪煜东还为涉恶人员张值华充当“保护伞”,为其承揽工程提供方便,谋取私利。洪煜东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2月,洪煜东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支队支队长刘治钢、副支队长蒋晨光、报账员朱晖坚等人违规向企业摊派费用问题。2017年12月,刘治钢、蒋晨光、朱晖坚在任职期间,违规以“赞助费”的形式向中石化邵阳分公司和3家市区车检公司摊派费用8万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9年12月,刘治钢、蒋晨光、朱晖坚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有领导责任的分管领导受到批评教育。5.新邵县发改局副局长龙剑锋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谋取利益问题。2015年至2018年,龙剑锋在担任新邵县教育局副局长分管基建工作期间,违规限定教育系统基建(维修)工程有关材料品牌,且将其堂侄龙某某经营的防盗门品牌纳入指定品牌目录,向6所中小学校销售防盗门177扇,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9年12月,龙剑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洞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北所原副所长杨守泰违规收受管理对象香烟问题。2019年7月,杨守泰在担任洞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北所副所长期间,对某手机维修店申请办理营业执照进行审批时,因他人说情,没有依法对该店之前无照经营问题进行处罚,并收受办照申请人一条蓝芙蓉王香烟。2019年8月,杨守泰受到免职处理。2019年11月,杨守泰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7.城步苗族自治县政府办主任科员兰杨利工作失职渎职问题。2016年,兰杨利在兼任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和县保障性住房指挥部副指挥长期间,违规将在建的商品房项目纳入县政府“去库存”采购范围并作为中标单位实施采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9年10月,兰杨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武冈市原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孙国违规向企业索取“好处费”问题。2016年7月至2017年9月,孙国在担任武冈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期间,以企业办证、换证需要打点关系为由,先后向7家企业索取“好处费”共计17.1万元,个人分得现金8.7万元。孙国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1月,孙国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9.新宁县林业局国有林场管理股原股长刘丙国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问题。2016年1月至2018年1月,刘丙国在担任新宁县林业局国有林场管理股股长兼任县国有林场棚屋区改造水头一期工程项目现场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助他人增加基础工程量、承包附属工程,获取高额回报。刘丙国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4月,刘丙国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0.邵阳县原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工业园所所长钱筱萍违规收费问题。2017年11月至2018年12月,钱筱萍在担任邵阳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工业园所所长期间,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先后向9家商店、饭店、茶行、超市等市场主体收取《食品经营许可证》代办费2100元。2019年2月,钱筱萍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和免职处理。
11.双清区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股股长谢立恒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问题。2018年6月,谢立恒在担任双清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股股长期间,带队到双清区桥头街道开展诊所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后,接受被检查对象安排的吃请活动。2019年2月,谢立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
12.邵阳市宝庆工业新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原常务副总经理向本礼违规经商办企业、插手工程项目问题。2017年至2018年,向本礼在担任邵阳市宝庆工业新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期间,伙同他人注册成立邵阳宝安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安徽神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插手干预邵阳经开区三一配套产业园项目建设,承揽工程业务。2019年9月,向本礼受到免职处理。
上述12起典型案例,有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居中斡旋、相互勾结,谋取私利;有的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出谋划策、提供帮助;有的工作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干预市场经营;有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收受他人财物;有的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之便承揽工程项目。相关人员都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肃处理。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以案为鉴、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优化营商环境是破解发展瓶颈、抢抓区域竞争优势的必要前提,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解决企业“愿不愿来、敢不敢来、赚不赚钱、安不安心”的重要保障。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出台的《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制定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10条举措,有力推动全市营造廉洁高效的发展环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一系列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明确部门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把深化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融入到全面从严治党中抓实抓细。要扎实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对关键岗位、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紧盯不放、严抓严管,规范权力运行。要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建立健全政企沟通常态化机制,不能“谈商色变”“谈商远离”,及时听取市场主体反映和诉求,着力解决企业负担重、融资难融资贵、审批难审批慢、市场监管执法乱等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于“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综合运用工作提示、谈话提醒、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保障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地生根。要加强协作配合,健全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移交、督办机制,紧盯“放管服”改革不到位,产业项目建设中“慵懒散”,窗口单位态度生硬、推诿扯皮、故意刁难,执法人员随意执法、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以罚代管,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以权谋私、索拿卡要等突出问题,加大查处力度。谁破坏营商环境,就要破坏谁的“帽子”“饭碗”。要持续深化“提篮子”“打牌子”、违规放贷等专项整治,对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的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建立干干净净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大胆干事担当,热情周到服务,为邵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