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1号令
信息发布者:阳绍军 2020-02-02 09:44:47 转载
一、全县全面落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县乡村三级防控责任。二、对全县所有近14天以内有县外特别是湖北暴露史和与之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由各乡镇(街道)组织村(居、社区)干部全面摸排到人,逐一科学处置。当天必须清零,并将摸排、处置情况每天下午2:30前上报县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lhxfkb2020@163.com)。三、加大高铁站、高速公路和重要公路出口检测力度,对入境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四、所有医院预检分诊关口前移,对进入医院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引导就诊,严防院内交叉感染。各医院对呼吸系统病人再次核查是否有县外特别是湖北暴露史或与之有密切接触史。五、对口罩、消毒药品、防护服等防疫物资实行统一归口管理,统筹安排乡村一线工作人员防疫物资,优先保证县人民医院救治点、县委党校隔离点和救护车使用。
六、做好隔离床位准备。县人民医院传染科立即分流病人,腾出备用隔离床位,并做好医护人员调配使用工作。
七、加强对农贸市场、商场等重点场所管理,落实“日清理、日消毒、日巡查”制度;活禽、活畜交易场所一律暂时关闭。加大对非法猎捕、运输和贩卖野生动物行为的打击力度。
八、各类大型活动(包括招商引资、人才招聘等)一律暂停;全县除超市、医院、农贸市场、加油站、婴幼儿用品店、药店正常营业外,其他如影院、歌厅、网吧、麻将馆、棋牌室等重点公共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九、暂时终止广场舞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商品促销活动和假期学生培训班;暂停农村举办红喜酒宴,白喜酒宴原则上不超过3天、人员桌数不超过3桌。十、县外长途客运车辆一律暂行停运;外地驶入车辆一律查车到人,其中湖北车辆和人员一律劝返,禁止驶入县内;县内客运班车、县城公交车一律暂时停运;出租车全面消毒,司机戴口罩上岗。
十一、加强疫病防控知识宣传和舆情引导工作,及时发布安民告示和疫情通告,引导城乡居民减少外出,尽量避免参加聚餐、聚会和集体活动,自觉居家防范;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或在其他人员密集的场所时,要佩戴口罩;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要及时到医院检测或就诊。
十二、县内旅行社暂停经营活动,不再组团收客;已经组团的外地来隆旅游组团协议取消,景区景点暂行关闭。较大规模企业推迟复工复产,销售医药、医用品企业除外。
十三、县内各类媒体、村村响要反复推送播放《城乡居民自我防护指南》《发热病人就诊指南》和县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各类通知、公告,让广大群众知晓。
十四、按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 级响应的有关规定,县委县政府全体班子成员、县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和乡镇工作人员取消休假,全部到岗到位,落实相关措施。全体公职人员带头做到不聚会、不聚餐、不串门,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模范遵守相关规定。
十五、加强对口罩、消毒液等防疫商品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借疫情防疫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回收废弃口罩重新投入市场等违法行为。十六、开通热线电话,方便城乡居民咨询,提倡居民自觉执行并互相监督。隆回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监督电话:0739—8111796。
点赞
2
!我要举报这篇文章
相关热词搜索: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村网通立场。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